您好,您在《市長信箱》中留言,反映敦煌市停車場無故漲停車費的問題已收悉,現將調查情況答復如下:
經調查,因收費系統故障原因,未能反映出具體的停車時間;您反映的態度惡劣問題,管理人員確實與您發生過爭執;針對以上問題,我局即時下發整改通知書,責令完成停車場收費系統維護工作,對管理人員嚴格管理,改變服務態度,提升管理水平;并對態度惡劣問題,停車場管理人員當面向您賠禮道歉。
對亂收費問題,根據“敦煌市文昌南路種子公司北側停車場租賃合同書”第十條第一款第五項和第二款第五項第四條規定,對停車場業主處以500元的罰款。罰款從租賃保證金中扣除。
8月23日上午,我局召集停車場業主和您在執法局通報處理結果,停車場管理人員當面向您進行了賠禮道歉,并對多收取的停車費用進行了處理。今后我局將加大日常檢查力度,發現此類問題即時進行處理。
敦煌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
2019年8月23日